报名时间:4月10日9:00-4月12日17:00
此次公开招聘岗位132个,招聘计划167个,其中:市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计划97个;县市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计划70个(详见附件1)。
三、引进对象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4.具备岗位所需的专业或技能条件;
5.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6.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四、引进程序报名时间
2023年4月10日上午9:00-4月12日下午17:00
报名方式
1.本次公开招聘采取网上报名的方式
网上报名:请应聘人员登录株洲人事考试网www.zzksw.com.cn,进入“2023年株洲市面向2023届高校优秀毕业生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按要求填报信息并上传电子照片。应聘人员只能选择一个岗位进行报名,报名信息应当真实、准确、全面,并对自己的填报负责。报名与参加考试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准考证由考生在网上自行下载打印,下载打印时间另行通知,请考生自行密切关注株洲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公告。
2.相关要求
本次招聘公告中的2023届高校毕业生是指2023年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
(1)中国境内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报考条件:
①应为通过全国统一的高考或研究生入学考试,在国内普通高等学校或承担研究生教育任务的科学研究机构就读,且就读期间个人档案、组织关系保管在就读院校或科研机构,于2023年1月1日至7月31日期间取得学历学位证。
②专业应严格按照毕业证书(或就业推荐表)填写。本次招聘专业认定以《湖南省2023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指导目录》为准。所学专业已列入《湖南省2023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指导目录》、但未列入招考岗位专业的,不符合报考条件;所学专业未列入《湖南省2023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指导目录》的,由招聘单位提出意见,报主管部门认定,同时报同级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备案。
③应聘市直事业单位还须具备以下三个条件之一(应聘县市区事业单位不作此项要求):
a.中共党员(含预备党员),截止日期为本公告发布之日;
b.在高校就读期间,担任校、学院学生会(研究生会)主席、副主席和各部部长、副部长,校、学院团委书记、副书记和各部部长、副部长,班长、团支部书记、党支部书记或党支部书记为教师的党支部副书记(排第一),且任职达1学年及以上;
c.在高校就读期间,获得过国家奖学金,省部级奖学金,校级三等及以上奖学金,不含社会机构、企业捐赠类奖学金和定向奖学金。
(2)国境外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报考条件:
①学历学位证应在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之间取得并完成教育部门学历学位认证。以上学历学位证书(学历认证)未在规定期限内取得,则取消应聘资格。
②专业应严格按照学历认证书填写。国外大学专业名称或表述应与《湖南省2023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指导目录》相应的专业名称一致。国外学科专业名称与国内不一致的,由招聘单位参照国外专业设置的课程情况提出意见,报主管部门认定,同时报同级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备案。
③毕业学校必须是由泰晤士高等教育世界大学排名前100名、QS世界大学排名前100名、U.S. News世界大学排名前100名的大学(详见附件2)(应聘县市区事业单位不作此项要求)。
本次招聘所设专业不区分专业硕士、博士和学术硕士、博士。
资格审查
招聘单位根据岗位招聘条件对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任何环节发现应聘人员不符合岗位报名条件或提供的材料弄虚作假,一经查实,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
资格审查分资格初审和资格复审。
(1)资格初审 招聘单位根据岗位招聘条件对应聘人员网上报名进行资格初审,并通过报名系统反馈资格初审结果,请应聘人员自行及时关注资格初审结果,未通过资格初审的,可以改报其他岗位,通过资格初审的不能修改报名信息和改报其他岗位。
(2)资格复审 资格复审在笔试后进行,根据应聘同一岗位笔试成绩排名先后,按岗位招聘数1︰3的比例确定资格复审对象(未达比例的,则全部确定为资格复审对象)。入围人员最后一名出现笔试成绩相同的均确定为资格复审对象。应聘者参加资格复审时,须携带应聘岗位所要求的材料原件和复印件。资格复审时间、地点另行通知,请考生自行及时关注。凡未在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进行资格复审的,视为自动放弃。
考试
(一)开考比例
岗位报名人数与招聘计划的比例原则上不低于3︰1。对少数专业特殊确实难以形成竞争的岗位,根据实际情况可适当降低开考比例、核减或取消岗位招聘计划。其中,岗位要求学位为博士的,不设置开考比例。
(二)考试方式
采取笔试和面试(试讲)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其中,要求最低学位为博士的岗位,采取免笔试直接试讲的方式进行。
笔试:通过资格初审人员全部参加,采取闭卷的方式,主要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总分100分。
面试(试讲):通过资格复审人员全部参加,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主要测评应聘者语言表达能力、综合分析能力、应变能力等;试讲采取授课的方式进行,主要测评应聘人员的综合素质、教学能力、学识水平、语言表达能力等。总分100分。
综合成绩合成
综合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试讲)×60%
要求最低学位为博士的岗位,试讲成绩即为最终成绩。
综合成绩四舍五入保留到小数点后三位数字,其余各项成绩均按四舍五入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字。综合成绩相同的,按面试(试讲)成绩高的排前。
设置综合(最终)成绩合格分数线为60分,未达合格分数线者不进入体检考察环节,如应聘同一岗位所有人员都达不到合格分数,取消该岗位招聘计划。
(三)考试时间、地点
考点城市武汉。笔试具体时间地点详见准考证。面试(试讲)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应聘人员参加考试须携带有效身份证件和从网上打印的准考证,两证缺一者,不得参加考试。
(四)签约
根据应聘同一岗位综合(最终)成绩排名先后,按岗位招聘数1︰1的比例等额确定签约人选。签约人选与招聘单位签约就业协议书,如有放弃资格者,按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可作一次性递补。递补实行双向选择,如招聘单位放弃递补,则不进行递补,没有递补人选的,取消该岗位招聘计划。
签约成功者进入体检考察环节。
体检与考察
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标准执行,增加涉毒毛发检测。
体检合格者进入考察环节,主要考察遵纪守法、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并对应聘人员资格条件进行复查。
有体检或考察不合格者或放弃资格者,由招聘单位商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决定是否递补,若递补则按应聘同一岗位成绩排名依次等额递补,递补不超过2次。
公示与聘用
根据综合成绩、体检和考察结果,确定拟聘人员,报主管部门审查。经审查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名单在主管部门官网公示7个工作日。经公示无异议的,按有关程序办理聘用手续。签订聘用合同,实行试用期,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内。试用期满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被聘人员享受本单位同类人员同等待遇。
五、相关待遇(一)聘用人员纳入事业编制管理,享受本单位同类人员同等待遇。
(二)根据我市《关于优化人才政策体系推动我市高质量发展的30条措施》、《关于促进房地产业良性循环和健康发展的若干措施》等规定,博士工作满一年可申请10万元安家补贴;全日制博士生、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全日制本科人才,在株城区首购商品住房的,可按最新政策自行申请购房补贴(具体优待事项以相关政策内容为准)。
(三)可按相关程序申请租住人才公寓。
咨询
招聘单位咨询电话:详见附件1
报名技术服务电话:0731-28681089
政策咨询电话:0731-28681082(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0731-28680216(市委人才办)
点击【阅读原文】查看原文及附件
1 2023年株洲市面向2023届高校优秀应届毕业生公开招聘岗位、计划及要求一览表
2 泰晤士高等教育世界大学排名前100名、QS世界大学排名前100名、U.S. News世界大学排名前100名的大学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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