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德]斐迪南·滕尼斯
出版社: 商务印书馆
译者: 张巍卓
出版年: 2019-2
页数: 563
定价: 89.00
装帧: 精装
丛书: 汉译经典精装本
ISBN: 9787100168434
作者简介 :
斐迪南· 滕尼斯,十九世纪末至二十世纪早期德国著名的社会学家。他于 1855 年 7 日 26 日出生于当时属于丹麦王国的施莱兹维希州的一个小城豪巴而格,他的父母均是农民世家,生活比较富裕,他们为七个子女请了一位家庭教师。之后,他们全家迁往胡苏姆。滕尼斯在那里度过了他的童年和青年时代。1872年,有一段很短的时期,他在斯塔拉司堡学习,同年他换了一所大学读书,稍后,又去耶那、莱比锡、柏林、波恩、基尔和杜宾根等许多城市的大学读书,他所学的内容很丰富,有古典哲学、哲学、神学、教会史、语言学、考古学和艺术史,他的博士论文是考古学学习研究的成果。1875 年,年仅 20 岁的滕尼斯在杜宾根被授予哲学博士学位。在以后的岁月里,滕尼斯从事哲学研究,他对古典哲学感兴趣。他和佛里德利希·保罗多年来建立了书信往来关系,在他的鼓舞下,滕尼斯对霍布斯的思想进行深入的研究。1881 年,他以研究霍布斯哲学成果受聘于基尔大学哲学系执教。他是德国社会学学会的创始人,著名的社会学家马克斯·韦伯曾经担任过他的学术助手。
内容简介:
《共同体与社会》如同标题明确呈现的那样,本书最鲜明的特征莫过于它采取了二元对立的结构、围绕着“共同体”(Gemeinschaft)与“社会”(Gesellschaft)这对彼此相对的概念展开讨论。本书的主体部分由三卷组成,依次是“关于主要概念的一般规定”(共同体的理论与社会的理论)、“本质意志与抉择意志” 、“自然法的社会学基础” ,它们分别从三个方面揭示了“共同体”与“社会”之间对立的意涵:第一卷在社会学的层面上刻画了两种人类结合的关系形态以及它们各自形成的共同生活秩序;第二卷从心理学的角度解释了对应上述两种共同生活类型的个体心理事实与原理;第三卷则透过法学和政治哲学的视野解读了两种关系类型背后的规范以及共同生活的法权基础,其中又包含了双重的自然法脉络:第一重是私法层面的“共同体”或“社会”内部的人与人(“人法”)、人与财产(“物权法”)之关系的诸规范;第二重则是公法层面的、作为整体的共同体与社会为了维持自身所形成的法权秩序(“公社”与“国家”)。
目录:
第一版前言 1
第二版前言 20
第四版和第五版前言(附第三版前言摘录) 42
第六版和第七版前言 51
第八版前言 62
第一卷 关于主要概念的一般规定 67
主题 67
1,2.有机的与机械的形态—一般性的定义—辩护与命名 67
第一章 共同体的理论 76
1.共同体的胚胎形式 76
2.胚胎形式的统一与完善 80
3.享受与劳动的交互关系 83
4.过度与抵消 84
5.威严—长者威严—强力威严—智慧威严温情和敬畏 86
6.血缘共同体—地缘共同体—精神共同体亲属关系—邻里关系—友谊 87
7.父亲的威严—王侯的威严—师傅的威严审判者的功能—公爵的功能—教士的功能 90
8.作为共同体之表现的威严和服务不平等的界限 93
9.作为共同体意志的共同领会—自然法—语言—母语—默认一致或家庭精神 95
10.自然统一体的划分与重组 民族—部族—氏族乡村—行政区—村庄城镇—行会—社团 99
11.相互占有与享受—对共同财产的占有与享受农田与家园 102
12.共同体的普遍倾向发展的模式首领与成员 最后的统一体家 104
13.家内生活—三个层次—家内生活中的仆役 107
14.家政—灶火和餐桌—对交换的陌生 109
15.孤立的家—农民之家—城镇之家—对城镇和乡村的补充—交换的形式 111
16.家的类比—村庄—村庄和边区中的领主庄园—财产的关系 114
17.乡村社团和公共地作为家政的社团—经济的、共产主义的组织 119
18.城镇作为共同体式的有机体—作为艺术的手工业—艺术与宗教—宗教的发展—宗教与艺术在城镇中的功能—城镇与商业 124
第二章 社会的理论 129
19.定义—否定的基础—交换—共同的财产—共同的意志—价值的等同—客观判断 129
20.价值作为依附于社会的客观品质;只能用对社会而言必要的劳动量来表现价值—经验的意义 133
21.作为价值的商品和作为商品的价值货币的概念—交换的应用—纸币社会和科学 137
22.契约—纯粹意志的给付—同意—债务与要求—共同的财产和分割的财产 139
23.信用—作为货币的替代品的信用—私人货币—根据信用出售货币—作为绝对商品的债券—社会的悖谬 142
24.用行动替代交换的实物—用行动替代承诺的实物—强制行动的权利—结合—作为特殊主体的结合—法权秩序的自然内容—涉及可能的改变—作为法律的自然法—协定与传统 145
25.市民社会—人人皆商—社会的现实存在—潜在的战争—普遍的竞争—协定性的社交—道德意义上的社会 148
26.社会的进步—一个民族内的商人们的联合—超越一个民族内的商人们的联合—世界市场—商人群体的划分—资本—作为商人的出售自己劳动力者—区分 152
27.艺术与商业—在共同体生活之外的商人的地位—债权人的地位—动机—信贷业—对商人等级的有机论解释 155
28.矛盾—牟取利润的意图—无限—共同体观点的不恰当—作为社会的主人的商人或资本家—奴役—奴隶是社会的主体? 159
29.劳动力—变卖劳动力,换取货币—劳动力的购入与再出售 163
30.同商业相比的高利贷和地主所有制—对劳动力的剥削—商人与手工业者—预支材料等 165
31.从手工工场内部发展而来的商业原则—外部因素如何对内产生影响—大企业—技术—机器—工业的三个阶段—乡村经济中的类似情况—作为工业部门 169
32.商人的变形—师傅的变形—领导—可排除的—企业主—变种—风险—临时的状态—同商业相对的资本主义生产 173
33.对立的观点制成的商品—正在产出的商品—劳动与让他人劳动—按照志愿增加产品的数量 176
34.商业的利润与工业生产的利润—劳动力的价值与劳动的价值 178
35.劳动力的价值与价格出于使用的意愿而购买商品 179
36.由于出售的意愿而购买商品—劳动力的可能价格及其界限—劳动力价值的可疑性 181
37.社会必要劳动时间的实现—垄断者之间的价格竞争—法则的概念意义—可追溯到同一原则 184
38.商品市场中的服务—劳动市场中的服务—资本主义主体作为表面上的创作者,劳动是价值的真正原因 187
39.零售市场—对立的运动—商品销售者提供的剩余服务—按资本主义方式提供的服务 191
40.资产阶级和劳动阶级—社会的各个构成部分—社会概念之总体构成的条件 192
第二卷 本质意志与抉择意志 199
第一章 人的意志的诸形式 199
1.概念界定 199
2.本质意志包含思维,抉择意志是思维的产物 200
3.本质意志与行动—抉择意志与行动 201
4.本质意志与有机生命—本质意志与有机生命的发展 202
5.植物性的生命和动物性的生命—植物性的意志和动物性的意志—心灵性的意志 205
6.本质意志的第一种形式:喜好—发展与成长—感觉器官 208
7.本质意志的第二种形式:习惯—经验与练习—发展与练习—动物与人的精神实质—习惯与知性 211
8.本质意志的第三种形式:记忆—普遍的意义—新近心理学家的观点—“学会”相互关联—话语—幻想—记忆与理性 215
9.进一步的界定:A)从情感引申出的有意识的行动—大脑的活动;B)素质与环境—素质与练习—学习;C)人的自然—第二自然—第三自然—肯定与否定—个体的自然的内容—表达;D)作为激情的人的本质—作为勇气的人的本质—作为才华的人的本质—作为天性的本质意志—本质意志的所有形式;E)意志的品质—好的意志—德行:道德意义上的善—人的善—正直,善,忠诚—道德上冷淡的德行 220
10.对抉择意志的考察—通过目的而形成的统一体—思维的统治—思维的自由—以及因果关系 230
11.抉择意志的形态—a)选择的方向—思虑,b)确定行动的方向—决定—c)思维本身的方向:概念 232
12.抉择意志的总形式—器具—作为“努力追求”的普遍的表现—作为“计算”的特殊的表现—作为“自觉意识”的精神的表现 236
13.作为一个外在物的最高目的—对幸福的追求 239
14.对幸福的追求—普通的幸福和更高的幸福—对手段的追求—对一个权力之上的另一个权力的追求—对货币的追求—现实中努力追求的诸方式 242
15.思想中的愿望—从中产生的结果—并非善的意志—聪明—狡猾—启蒙—抉择意志的结果 246
16.从本质意志出发的评判—利己主义的评判—利己主义者的评判—性情与良知中的反抗 248
17.头与心—情感与知性—思维的本性—记忆与倾向 251
18.观念的结合—自己的事情—义务感—事业—思维与意愿—思维的挣脱—目的与手段—最好的手段 254
第二章 对二元对立的阐释 258
19.作为自然器官的本质意志的形态—作为人为工具的抉择意志的形态 258
20.本质意志的质料作为自由与真正的可能性—抉择意志的材料作为自由与观念的可能性 260
21.抉择意志中的自由—对手段的消耗—作为购买的行动—作为否定的意志—乐趣的元素与痛苦的元素 262
22.本质意志中的自由—从“可能”发展到“必须”与“现实的发生”—作品与劳动的关系—同化—通过爱的力量而形成的心理的、真实的器官—真正的属己之物 264
23.有机整体及其部分—快乐与痛苦—一致—抉择意志的对立面 267
24.抉择意志的诸形式与孤立的人—人的辩证的对立方—人的关系和本质意志诸形式的关系 269
25.经验的偏离—禀性—性格;思维方式—本质意志与抉择意志之间的争斗—禀性里的自然物或人造物等 271
26.通过本质意志和抉择意志形成的我们情感上的爱好—流动物与干燥物—柔软物与坚硬物—温暖物与冰冷物—有机的质料与僵死的材料—具体的东西与原初的东西—抽象的东西与人造的东西 275
27.作为天职的生活—作为生意的生活—方法—理论—正确的目标—判断—行动 276
28.知识的重要性—意愿的技巧—思维自身的条件—科学的思维与计算—逻辑 279
29.作为机械性劳动的思维—作为有机性与艺术性劳动的思维—教与学 281
30.工具制造中的技艺—器械与方法的作用—对劳动的还原 283
31.作为艺术精神的本质意志—幻想的生产力—从抉择意志培养的抉择意志—概念—概念的传授—教师与指导者的功绩—涉及艺术 285
32.作为动机的本质意志的诸形式—规范—作为动机与规范的抉择意志的诸形式—意志的自由 287
第三章 经验的意义 291
33.两性的对立—清醒的专注力—远见与判断—艺术中的科学程序 291
34.女性的生产力—被动的统觉—直接性—鉴赏力—俗众里的有才能者—女人的本性—艺术家与人造人—禀性中的矛盾—性格—思维方式 295
35.青年与老年—儿童的纯洁—通过良知获得的进步—激情的增加与减少—通过经验得到的财富—专注 300
36.心灵领域中的对立—俗众与有教养者—俗众中的良知—通过思维毁灭的东西—自觉意识 303
37.作为羞耻的良知—与共同体的关系—荣誉—道德—社会的生活与表象 306
38.市场和沙龙—羞耻作为愚蠢的东西—良知与宗教—世界史的主题—反题的局限性 310
39.本质意志与共同体—抉择意志与社会—女人与共同体的生活—家事—农耕—艺术 312
40.男人的劳动与商业—商业与欺骗—社会的基础—女性与工厂劳动 317
41.相应的对立—儿童与共同体—儿童的劳动—科学教育—成熟了的长者与社会 321
42.俗众与共同体—教养与商业—俗众的终结—无产阶级与自觉意识—社会的终止 324
第三卷 自然法的社会学基础 331
第一章 定义与命题 331
1.作为有机统一体的自我—有机体—目的—生存能力—整体与部分—作为具体的普遍性的人—划分—类型—自然的集会 331
2.作为机械的统一体的个人—虚构—多样和统一—“个人”的体现—决定—集会,自然人的平等 336
3.自为的集会—人造的人格—承认—理论的人格化—代表—人造人—聚集的手段—虚构的抉择意志的主体 341
4.作为自我的共同体—作为个人的社会—法与法的体系—家庭法与债法—财产法 344
5.本质意志的领域—抉择意志的领域—财产—有机的财产与机械的财产—占有物与财富—内部的财产与外部的财产—统一与多样 347
6.同身体和生命的关系—同他者的可能行动的关系,对牲畜的占有—对土地的占有—对自己的创造物的占有—内化—转让—商品—货币—债务 349
7.群体与对立—身份与契约 354
8.统治与财产—共同体中的统治与财产,社会中的统治与财产—占有劳动力—占有作为商品的人的财产—统治者的职责—双面特征 357
9.报酬—功劳与结果—时间上双方的、同时的行动,分配的正义与交换的正义 361
10.服务关系与契约关系,普遍的能力、观念与概念,抽象的劳动与简单的劳动,劳动的价格,领取报酬的工人与雇主 364
11.捐税—习惯与义务—请求与恩宠—感谢—捐税的废除—报酬的废除—强者的反抗—施舍与小费—礼物与信念—表象的维持—捐钱—税收 367
12.生活与法—质料与形式—身体的结合—物的交换—单独的与普遍的契约—法人 372
13.结合与联盟—契约的增加—身份的适应—共同体的结合与联盟—婚姻—契约里的关系—商业交往—信任—通过计算替代—劳动契约 375
14.社会的结合—目的—财富里的手段—特定的目的与特定的手段—资本的组合—单独的人与结合—股份公司—劳动作为股份 379
第二章 法中的自然物 388
15.古代法哲学的问题—解答—双重意义上的自然物 388
16.古代文化的进程—普通法—普遍性与原初的—源自经验的虚构与抽象 390
17.普遍的自由—普通法与自然法—普遍的事物与特殊的事物—推论 393
18.婚姻的普遍性—双重含义—良知的秩序—神圣的法—作为世界之法的市民法—偶然的秩序与必然的秩序—抽象的人 396
19.社会的秩序—流通法或商业法—罗马帝国里的生活与法 399
20.基督教文化与罗马的世界法—各种影响之间的关系—共同体的消解—家庭与婚姻—新自然法—公法与立法中的新自然法 401
第三章 相互关联的意志的诸形式——公社与国家 406
21.喜好与共同领会—信念与默认一致—习惯与风俗—性情与习俗—风俗的意义与内容 406
22.习俗—家乡—居住的、耕作的、占有的大地—对祖先的纪念—婚姻的缔结与习俗 408
23.作为习惯法的习俗—习俗的范围—习俗与默认一致—共同的方向 411
24.分离的方向—作为自然法的默认一致,作为实在法的习俗—公社的类型 414
25.公社与共同体—作为军队的公社—军队集会与首领—王侯的威严 418
26.军队与财产—军人阶层—贵族—贵族与平民 420
27.一个公社的各个部分—城镇作为理念的实现—城邦—公社的崇高—群众社团的双重含义 422
28.合作社与协会—公社、教会与世界帝国的相互关联—协会与强制手段—规章 425
29.国家与它的目的—社会与国家之上的法—作为法的解释者和创制者的国家—立法权—政治—作为社会的国家—没有任何法对抗国家的法—行政—社会主义—世界国家—国家的消亡 429
30.共同意志的最终形态—信仰与宗教—教义与公共舆论,它们与家庭生活以及习俗的相互关联—它们与公社的相互关联—宣誓—道德的主要部分 434
31.公共舆论与科学—行动与意见—政治舆论—政党与政府—报纸业—新闻媒体的力量—通向世界共和国的趋势—普遍的限制 437
附录 结论与展望 445
结论与展望 445
1.秩序—法—道德 445
2.社群意志的实体与抉择意志的自由—群众与国家 447
3.秩序与禀性—法与性格—道德与思维方式—转变 449
4.社会与大城市—地区—世界—商业城市—首都—世界城市 452
5.家庭生活—维持与衰败—习俗的衰败—社会的反作用与国家的反作用 455
6.对民众的影响—民众与国家以及社会的关系—文化与文明 459
7.总结—时代—关于意志形式与生活形式的总括 460
8.个体生命过程的类比—植物性的生命与动物性的生命—心灵性的生命与上述两种生命的关系 463
9.共产主义—个体主义—社会主义—古代的文化总体与现代的文化总体—使命 466
索引 469
附录1:共同体与社会——文化哲学的原理,1880/81年手稿 476
附录2:《共同体与社会》第三版前言 526
附录3:《共同体与社会》第八版(1935年)前言手稿 538
附录4:重要概念的译法说明 547
附录5:滕尼斯生平及大事年表 552
(一)共同体vs.社会
在最为人熟知的第一卷的开篇,滕尼斯即提出了“共同体”与“社会”这对概念,它们呈现出最朴素的意义,前者的本质包含着“真实的与有机的生命”,而后者则是抽象出的“想象的与机械的构造”。可以说,滕尼斯对它们的社会学阐释展现了两重理论特征:一方面,它们分别对应古代和近现代的两种总体文化形态,共同体的原型囊括了从古希腊-罗马的民社与城邦
(滕尼斯在早期罗马城邦、共和国同罗马帝国的性质之间做了非常严格的区分,前者本质上仍然是共同体,由于罗马帝国的扩张、古典德性在帝国时代的败坏以及罗马法对所有臣民的“拉平化”的效果,后者实际上变成了社会的国家,滕尼斯也在借罗马帝国影射德意志帝国)
、中世纪的日耳曼封建王国直到早期近代的自由市镇的漫长的欧洲历史的诸阶段,社会的历史原型则是近代以来的商业社会与国家;另一方面,他又并非按照纯粹历史的方式阐释这对概念,而是遵循着独特的历史哲学的思维进路、由简单到复杂地揭示它们的层次。
论述“共同体”时,滕尼斯接受了这个概念原本所指的“协同性”关系的意涵,进而创造性地为它注入历史的意义:首先,他用从母权制之家向父权制之家过渡的历史展现了作为“共同体”的人类最初的关系形态,家庭里的母子关系呈现了人类意志完美统一的原型,因为它最直接地体现为身体的衍生或本能的结合,但是这一纯粹自然的关系最终要让位于由精神或心灵主导的关系,父子关系由于其支配的结构表现了最完善的共同体关系;简单的家庭关系将遵循从自然到心灵的脉络,衍生出更复杂的共同体关系,它们是血缘共同体(如家族、氏族、宗族和部族)、地缘共同体(如乡村社团)与精神共同体(如行会、兄弟会);同样,这些关系以及由它们构成的生活秩序不可能孤立地存在,它们必然同以“土地”为核心的物质条件紧密结合在一起,形成不同的组织结构和活动形态。滕尼斯在讲述这些衍生的共同体时,从不同的历史原型做了对应性的解读,谈及家(Haus)或家族时,他尤其受法国历史学家库朗热关于古希腊-罗马的家神崇拜与祭祀论述的影响,勾勒出“父权”支配下的、以灶火和餐桌为中心的家族日常生活景象;谈及乡村社团时,他以基尔克笔下的中世纪日耳曼封建制下的村庄作为典型背景,指出领主依靠强力和命令确保佃农的服从,佃农们则在领主的采邑或公共地上共同劳作;谈及精神团体时,他用中世纪以至近代早期市镇中的行会为对应者,行会里依靠师傅向徒弟传授技艺、指导人生,形成了牢固的精神纽带,他们过着休戚与共的生活。然而在滕尼斯看来,无论哪种衍生的共同体形态,皆植根于家庭这一典范,家庭天然产生了“共同领会”或“默认一致”的精神,它内在的母性气质和父性气质亦构成了塑造诸共同体关系的原初要素,这些要素彼此交缠,以不同的力量比例、结合方式形成了各种共同体的关系 。
详情添加微信xxwan48; 开通vip会员,全站资源尽情下载; 加入本站vip,无限下载本站各大机构内部资源:年会员198,永久会员298;加入代理可立即拥有一个和本站一样的全自动赚钱网站,本站站长微信xxwan48
暂无评论内容